一、部门概况
(一)本单位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2、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3、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推动全民健身。4、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国际间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5、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以及反兴奋剂工作。6、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市场。负责做好全市体育彩票的销售与管理工作。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单位有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鹰潭市体育中心(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鹰潭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鹰潭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总编制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单位实有在编人数43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行政退休10人;事业在职31人,事业退休3人,事业单位自收自支1人。
二、市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3387.88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2138.3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1249.5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847.72万元,政府性基金(体彩公益金)收入155.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经营收入180万元、其他收入54.2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 3387.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4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体彩公益金支出633.49万元),结余分配13.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30.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79.1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 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决算数为 76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医疗和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19.35万元,其他支出(体彩公益金支出)决算数633.4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63.5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即商品和服务支出59.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决算数为 7.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 0.3 万元,因公出国出境1人1次,是由市政府安排出国事由。
(二)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3.1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全民健身路径及农民健身工程10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下属事业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