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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或者开展影响河道工程保护的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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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
申办材料 |
1、河道管理范围内作业活动申请书; 2、作业活动所依据的文件; 3、作业活动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可研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影响河道管护设施情况,以及该作业活动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5、河道管理范围内作业活动对河道影响及处理分析论证材料及评审意见; 6、度汛措施和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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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窗口→复审(有关科室为主,并组织现场勘查或专家组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有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制作审批文件→专业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局分管领导审批,需经局长审批的,由局长审批→窗口出件→申请人取件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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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江西省鹰潭市交通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邮编:3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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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01-6280542 |
监督电话 |
0701-6441467 |
网上咨询 |
http://yt.jxzwfww.gov.cn/egov/jxyt/ask/ask_dept.jsp |
网上办理 |
http://yt.jxzwfww.gov.cn/ |
状态查询 |
http://www.jxzwfww.gov.cn/wy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