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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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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
1、取水许可申请书;(网上下载) 2、经审查通过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4、取水工程竣工报告。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窗口→有关科室资料初审→复审(有关科室为主,并组织现场勘查或专家组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有关科室提出审查意见,制作审批文件→专业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局分管领导审批,需经局长审批的,由局长审批→窗口出件→申请人取件(含取水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组评审时间) |
收费标准 |
1、工商业取水:地表水0.12元/立方米,地下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外0.24元/立方米、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0.48元/立方米; 2、城镇公共供水:地表水0.08元/立方米,地下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外0.16元/立方米、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0.32元/立方米; 3、其他取水:地表水0.12元/立方米,地下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外0.24元/立方米、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0.48元/立方米; 4、水力发电:地表水0.003元/千瓦时; 5、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水0.003元/千瓦时、闭式冷却取水0.0015元/千瓦叶; 6、采矿排水:地下水0.2元/立方米; 7、在超采区和限采区内取用地下水的,按标准加1倍征收;采矿排水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照开采原煤或原矿1元/吨计收;地温空调取用地下水按0.1元/立方米计收。 |
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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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江西省鹰潭市交通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邮编:335001 |
联系方式 |
0701-6280542 |
监督电话 |
0701-6441467 |
网上咨询 |
http://yt.jxzwfww.gov.cn/egov/jxyt/ask/ask_dept.jsp |
网上办理 |
http://yt.jxzwfww.gov.cn/ |
状态查询 |
http://www.jxzwfww.gov.cn/wy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