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文件
鹰府发〔2017〕5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批转鹰潭市
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鹰潭市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5日
鹰潭市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鹰潭市审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办国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 府中心工作,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着力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实施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战略决策部署,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继续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我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通过常规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统筹部署,有计划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数字化审计作用,精确定位、精准实施,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促进行政运行绩效。
二是坚持开展“1拖N”审计模式、提升审计效果的原则。审计项目要突出做好“结合”文章,加强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整合。在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上,坚持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配套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财政专项资金等其他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实行统一进点,突出“大兵团”协同作战审计优势,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效果。同时加强对审计信息的深层次挖掘和综合分析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扩大审计影响,充分发挥审计为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
三是坚持深化民生项目审计、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继续关注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今年安排财政惠农资金、教育资金、民生工程等审计项目。关注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关注相关领域改革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坚持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审计项目安排注重均衡合理,科学进行审计分工,正确把握规定审计项目与自选项目、审计项目数量与质量、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之间的关系,注重不同审计项目之间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审计计划安排的操作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全年审计任务顺利完成。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33项,其中:全省统一实施审计项目5项,财政审计项目9项,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2项,专项(民生)资金 审计项目3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项。
一、审计署、省厅指令性项目5个
1.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2.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3.省以下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4.2016年度全市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
5.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和涉及村级使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
二、财政审计项目9个
1.市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2.市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
3.龙虎山风景名胜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4.鹰潭高新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5.市信江新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6.市文广新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7.市民政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9.月湖区人民政府2015-2016年财政收支管理审计。
三、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个
1.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审计调查;
2.信江大市场工程审计。
四、专项(民生)资金审计项目3个
1.2015-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专项审计调查;
2.2015-2016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3.2015-2016年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个
1.贵溪市原市长梅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余江县原县长路文革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余江县人民法院原院长陈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余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湖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月湖区原区长刘军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委会原主任周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市民政局原局长周永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8.市林业局原局长蔡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雷纪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吴南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1.市交警支队原队长彭继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原队长胡旗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3.市委政研室原主任彭元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个
1.贵溪市原市长梅峰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