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司法厅督导考核组一行在普法教育处副处长徐月兰的带领下,深入余江县围绕全国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就贯彻《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以及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考核调研。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泉友、县司法局局长杜文君等陪同调研。
督导考核组一行参观了马荃镇岩前倪家宅改以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听取了关于依托宅基地改革推进农村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的情况。督导考核组组长徐月兰对我县创新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能够总结形成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广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升农村法治建设实效。
参观结束后,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县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上,杜文君代表余江县汇报了全国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以及贯彻《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随后,各参会人员逐一作了发言,重点介绍了合各自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亮点特色。
在听取完发言后,督导考核组组长徐月兰作重要讲话。她指出,余江县委、县政府高度法治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到位,尤其是结合宅基地改革等中心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法治的教育、引导、规范等作用,亮点纷呈、特色突出,成效显著。同时,她提出要求和希望,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构筑“大普法”工作格局;要积极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和手段,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趣味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