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荐评选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1日上午,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领导小组组长刘克琦、省总工会副主席吴海平、省工商联副主席周华爱、省企联/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周斌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刘克琦副厅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推荐、复核情况的汇报,审定了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拟表彰名单,讨论了《关于召开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表彰大会方案》。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在充分肯定办公室前期所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选范围、表彰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坚持注重事迹、群众公认、社会效益,好中选优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进行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并对召开全省表彰大会和做好典型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有力指导和推动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