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民政局是鹰潭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包括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优待抚恤、退伍和军休安置、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会福利事业、社区服务、婚姻管理、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团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移民扶贫等二十余项。局机关设置办公室、社会科、优抚科等8职能科室,下辖鹰潭市军供站、鹰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鹰潭市收容救助站。
今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中心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认真实践“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我市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救灾救济工作,改单纯救济为救灾与扶贫相结合,发放救灾款实行无偿和有偿相结合,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救济工作新体制,并形成了重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建立了救灾预备金制度,开拓了多方筹措救灾经费的新渠道。今年,我市成功地实施了特大洪涝灾害的救助工作,农村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我市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并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双拥活动,积极投入创建全国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建立了拥军优属保障基金,适时调整并逐步提高了优抚对象各项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初步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出台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文件,较好地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双退”和军供工作,完成了历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市军供站连续5次被民政部和总后勤部评为全国正规化先进军供站。
(三)民政局在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上,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了社团清理整顿的扫尾工作,基本摸清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布情况、管理体制和活动形式。
(四)基层政权建设。配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进了“四个民主”,村民自治活动正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加强街道办事处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把城镇基层民政工作与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发展第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利民便民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工作。此外,城乡福利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一批标准较高、功能较多的城乡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处于全省先进水平;殡葬工作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得到继续推进;收容遣送工作有了较大改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发展;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