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提交审议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措施和办法。
(二)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及各旅游景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三)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的发展,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规划的编制,并组织评审和报批。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调度和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和商品的开发建设与生产营销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使用旅游发展资金。引导城市旅游、山水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的发展。指导、协调、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
(六)负责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参与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开展旅游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智慧旅游城市。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发布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
(八)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指导旅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实施地方旅游行业标准。受理全市旅行社、导游员证申办以及旅游景区A级评定、乡村旅游点A级评定、旅游饭店、旅行社、农家乐星级评定等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等级标准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旅发委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委机关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4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91.60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2.27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4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91.60 %。其中:部门支出246.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9.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8万元;项目支出66.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4.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市旅发委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2万元,比2016年增长358.22%。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旅发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万元。
1.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
第三部分 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