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质[2004]148号)、《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赣建安[2004]33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的决定》(鹰府发〔2017〕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原受理科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原受理科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电话: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0701-6272325
邮政编码:335000
联系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D442
附表:鹰潭市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
鹰潭市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一览表 |
(公示期: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 请 事 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江西创和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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