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暨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委、高新区科经局,有关协(学)会:
为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我市工艺美术行业健康发展,做好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暨铜工艺大师申报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及市级行业协会,按照《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方案》(简称《评审方案》,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者的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论文、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叁套);
3.如有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可另附;
4.主要由申报者本人设计并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作品(简称申报作品)2件(套)。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委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审查
1.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及社会团体,应对《申报表》和有关书面材料、申报作品审查,并进行初审,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作品、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且无模仿(移植名画或摄影作品以及文物复制品除外);
(3)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学历、职称、获奖作品、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法定有效证明文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需要复核的重要材料。
2. 上述内容复核无误后,各有关单位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个人和机构,立即取消个人的参评资格及机构组织评审的资格。
(三)上报材料
1. 各单位向市评审办公室联合行文,并将推荐申报者的《申报表》等书面材料(一式叁套)、其他附件,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市评审办公室,逾期将不受理。
2 .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各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3 .申报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审安排
10月底由市评审办公室按照《评审细则》规定,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11月中旬前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制作考核。召开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会议,按专家评审意见审定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地做好推荐工作,确保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市评审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鹰潭市环城西路42号原工信委办公大楼(市工业控股公司)
联系电话:郑文南 13507013385 吕 声 13707016946
赵雪华 13807016611 吴 丹 18907010800
附件: 1.《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暨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方案》
2.《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申报表》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
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暨铜工艺大师
评 审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暨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推动工艺美术和铜艺术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府主导、专家评审,公正、公平、公开,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评选推荐、表彰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和铜艺术专业人员,激励、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和铜艺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与铜艺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评审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主办,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承办,市工艺美术学会协办,并成立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暨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以下市评审办)。办公室设在原市工信委办公楼(环城西路42号),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拟定评审办法和评分细则,提出评审专家名单和评审工作中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三)各县(市、区)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由县(市、区)工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
三、评审专家
(一)建立鹰潭市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65岁以下;
2、获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获鹰潭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获工艺美术院校教授职称或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资深人员(15年以上)。
3、专家库人数应为抽取担任评审专家的2倍以上;
4、专家库中获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应占60%以上。
(二)评审专家由市评审办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报领导小组审定。专家名单严格保密,不对外公布。
(三)评审专家的组成,应遵守以下原则:
1、评审专家成员为奇数,具体名额根据申报者人数和作品所属工艺美术品种分类情况而定;
2、具有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专家在评审专家中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3、评审专家应严格执行评审回避制度。与申报本届工艺美术大师者(简称申报者)有近亲属关系者,不得作为评审专家。
(三)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工作有关情况。
(四)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1、有泄密行为;
2、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
3、向申报者许诺,为之游说、拉选票;
4、有其他违反客观公正原则的行为。
四、申报范围和名额
(一)根据我市传统工艺美术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次鹰潭市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申报评审范围,按雕刻工艺类(包括:木雕、玉雕、石雕、陶瓷等)、非雕刻类、铜工艺类三大类申报评审。
(二)列入本届鹰潭市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申报评审的品种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技艺精湛,世代相传,自成风格;
2、雕刻和非雕刻类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铜以冶炼厂出厂的铜材料为主,作品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制作时以手工为主;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在市内外享有声誉。
(三)今年评审的鹰潭市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名额总数为20名。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是上述传统工艺美术作品和铜工艺作品范围类内直接从事设计制作的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依法纳税,积极参加捐赠活动,无不良信誉记录;
2、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作品和铜工艺作品的设计并制作连续工龄达15年(含15年)的专业人员(从小学艺的工龄时间从16岁开始计算);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出色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市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或铜艺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取得省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国家二级技师资格或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二)不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但年龄在45周岁以上、从事传统工艺美术或铜工艺设计制作20年以上、有独特技艺的可以破格推荐。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依法纳税的公司及单位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者均可报名(由工作单位或市级行业协会出具推荐书并加盖公章)。
(二)参公单位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三)各县(市、区)及相关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申报推荐条件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须填写《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及铜工艺大师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准备有关书面申报材料,并选择主要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简称申报作品)2件(套),按要求上报到市评审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及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者的《申报表》和书面申报材料、申报作品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名单提请市领导小组审核。经市评审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参加评审。市评审工作结束后,获市大师称号者的参评作品不退回,由评审小组组织对外进行展示。展出后,留1件参评作品不退回,由评审小组收藏。
八、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
市评审办公室对各地申报推荐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名单提请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者参加评审。
(二)评审
根据评分标准,市评审办对申报者的业绩进行评分,专家对申报者的作品和现场制作作品分别进行评分。市评审办根据业绩评审和专家评审的得分多少进行排序,提出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评审合格建议名单,报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审定公示
市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评审得分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议,审议合格的,在市政府相关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的名单,授予鹰潭市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称号。
九、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评审工作;本办法由鹰潭市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和铜工艺大师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