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金信金属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拆解10万吨废七类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贵溪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行字[2017]90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已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赋码为:2017-360681-42-03-024176。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结论,只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防止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及自身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防治措施进行建设实施。
项目建设概况:贵溪金信金属有限公司位于鹰潭铜产业循环基地拆解加工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3'14'',北纬28°20'47'',占地60000平方米。本项目属技改项目,主要以增加机械设备代替人工作业来改进生产方式,新增磁选机11台、铜米机9台、摇床11台、新增螺旋送料机6台,新建2个三级沉淀池,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规模等不变,项目建成后形成年10万吨拆解废电线电缆的规模。本次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5.3%。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依法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环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拆解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的一级标准,待江西省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污水处理厂验收完毕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的三级标准,经由园区污水管道进入江西省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信江。排污口须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
2.本项目废电线电缆料在铜米机中破碎分离时会有塑料颗粒物产生,分离出来的塑料颗粒需经专用管道收集,经水喷淋处理,项目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项目1、2号车间分别设卫生防护距离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应禁止建设居民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3.营运期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震、吸音等措施,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必须严格规范遵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的规定,属危险废物的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处理处置。
5.按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6.禁止对废弃机电产品进行露天拆解,严禁采用直接焚烧方式拆解废弃机电产品。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1.运行管理要求。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2.环保竣工要求。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其它环保要求
1.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贵溪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