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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显特色、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市经济建设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全市房地产投资完成情况:2017年1-5月,全市房地产总投资完成额为24.55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7.15亿元,同比增长14.1%。

2.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017年1-5月,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8.13万m2、住宅新开工面积34.75万m2,分别同比增长18.3%和48.3%。其中中心城区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15.41万m2、住宅预售面积12.87万m2,分别同比增长-57.35%和-45.04%。

3.全市商品房销售情况。2017年1-5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面积80.23万m2、住宅面积64.05万m2,分别增长7.29%、-2.42%;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总面积43.91万m2,住宅34.34万m2,分别同比增长13%和2%。全市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金额为36.99亿元、住宅金额26.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41%和2.64%;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总金额23.78亿元、住宅16.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和9%。

4.商品房库存情况。截至2017年5月底,全市商品房总库存量为273.8万m2、住宅库存为131.2万m2,其中中心城区商品房总库存量为147.4万m2、住宅库存为57万m2

相比较2016年底的库存量,截至2017年5月底,全市库存总面积减少38.41万m2,住宅库存面积减少28.48万m2,其中中心城区库存总面积为减少28.05万m2,住宅库存面积减少21.02万m2

截至2017年5月底,全市商品房库存去化时间由2016年底的16个月降至了13.7个月,住宅库存去化时间由2016年底的9.17个月降至了7.5个月;其中中心城区商品房库存去化时间由2016年底的16.36个月降至了13.3个月,住宅库存去化时间由2016年底的8.05个月降至了5.9个月。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有序推进

1、配合审计局做好2016年保障性住房审计工作,整理审计发现的保障性住房疑似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发放复核通知单;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补贴家庭,取消不符合条件家庭139户。

2、督促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政府采购的654套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做好1600套抵购房用作公租房的拆分装修工作。

3、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廉租房补贴复核和2017年度廉租房摇号分配准备工作。

(三)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

1、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任务

为全面落实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完成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各县(市、区、管委会)联系,对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上报市政府。2017年全市棚改任务总数为4850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4183套(含2016年省新增任务4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套;林业棚户区改造40套;垦区棚户区改造627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2278套。改造任务分解到中心城区、贵溪市、余江县及龙虎山风景区,其中中心城区城市棚改1个项目126户,贵溪市城市棚改8个项目2607户,余江县城市棚改3个项目1450户,余江县农垦棚改1个项目627户,龙虎山风景区林垦棚改40户。市政府分别与贵溪、余江、月湖区、高新区、信江新区以及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签订了《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2、落实房票制度、积极推进东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

  我市为积极响应省住建厅关于推进货币化安置的有关文件、创新安置模式,今年棚改任务东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采用“房票”安置的模式对该片区的居民进行安置。目前,我市已出台《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试行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7〕10号),该片区征收方案、工作方案已落实,有11家开发商上报了“房票”安置楼盘,项目征收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3、筹备全市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工作

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和江西省七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赣建保[2017]11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请示市政府,并组织召开各县(市、区、管委会)相关人员棚改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棚改三年计划,并保证工作质量。据调研,我市2018-2020年计划改造棚户区(含城市棚改、林场棚改、垦区棚改)11671户,其中,2018年计划改造4820户,2019年计划改造3778户,2020年计划改造3073户。

4、完成了棚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针对中心城区2014-2015年棚改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并联合市联席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到贵溪市、余江县、月湖区、高新区及信江新区等地开展了重点督导和重点检查工作。

5、做好了2017年国开行融资需求摸底统计工作。

经调研,2017年我市棚改国开行融资贷款需求17.62亿元,其中贵溪市10.66亿元,余江县6.96亿元。目前,贵溪、余江相关项目正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相关贷款事宜。

(四)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1、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切实提高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和小区服务水平。一是以市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中旬我科联合市物协对中心城区32家物业服务企业及33个已进驻物业管理小区的服务情况、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及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小区内安全管理、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巡检维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立即整改,并于5月中旬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专门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小区“沙霸”情况专题调查,共对27家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服务的50个小区进行了专题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企业和业主意见、组织市物业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查了解物业服务小区“沙霸”情况,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阐述了目前物业服务小区“沙霸”情况的现状,深入分析了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2、加大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实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制度,并对招标单位整个招投标过程提供专业指导。上半年共对6个项目的前期物业招投标进行了监督,已完成备案项目5个。

3、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平台作用,切实做好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以物业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员作用,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回,有访必接,有效化解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并建立了《咨询投诉登记册》、《物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案卷》,对业主投诉的问题及调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并认真做好人大提案、市政协议案答复工作,答复满意率100%。上半年共计处理和答复咨询投诉30余件,答复政协议案1件。

4、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主动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并积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为小区业主提供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帮助,指导小区业主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对符合要求的业主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1-5月份指导和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1个。

(五)房屋征收取得成效。

1、二二三地质队项目。该项目230户私房被征收户已签约227户,签约率达到了99%,其中月湖区负责的12户私房被征收户已全部签约,正在全力攻坚做好10间营业房被征收户的工作。目前正在完善选房的准备工作。

2、东湖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该项目共 149户,建筑面积约22664.42平方米,目前该项目补偿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核,并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公示。项目指挥部于6月12日下午第一次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动员大会,目前各实施单位己开始入户调查摸底以及查档,并进行分户建档。

3、原磷肥厂房改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目前该项目补偿方案、征收公告已报送市法制办审查,工作方案已报送市秘书科,等待市领导审批中。在该项目拟启动新的征收模式“模拟征收”。

4、市人民医院、市总工会项目被征收项目。该项目共179户,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征收办全力配合实施单位以及拆迁公司,加强服务意识,方便被征收户,现场办公,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目前已回迁152户,回迁率达到85%。针对未办理回迁的被征收户,我办进行了情况梳理,督促其尽快办理回迁手续。

5、市老一中项目。该项目10号楼安置房已启动回迁工作,涉及被征收户共109户,目前已办理回迁43户。我办对于被征收户反映的有关问题,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必须整改到位,并安排专人监督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度。

6、西门道口项目。该项目被征收私房户共10户,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被征收公有产权单位一家。目前该项目的工作方案和补偿方案正在拟稿过程中。

7、防腐厂项目。防腐厂片区改造项目已成立开发公司,并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8、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毛乐英已停访息诉,并办理了安置房回迁手续。

(六)紧抓党建工作不放松

1、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综合素质。一是继续组织好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努力把学习的成效落实到忠诚信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上,落实到抓房管各项工作上;二是坚持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支部和党员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鹰潭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和学习计划,我局上半年围绕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6次,除集中学习外、班子成员还坚持自学、调研、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抓好党支部学习,局党委为各党支部订购了《党支部工作指导》、《当代江西》等学习读本,印发了《关于加强市房管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意见》,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三是抓好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工委组织的县干班、党务干部培训班的学习。

2、认真做好党风政风热线上线工作。参加《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参与省市两级“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参加市电视台的《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我局共接听受理有关购房补贴领取、廉租住房申请、物业服务等热线电话27个,现场办结22个,下线办结5个。直播节目结束后,我局立即将听众反映的问题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对情况属实、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场或责成有关部门尽快给予解决。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也主动提出相关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3、我局认真制定了《鹰潭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鹰潭市房管局关于以“六项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内容的党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市房管局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两化两统筹”的实施方案方案》,为我局实现实现基层党建全域一体、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供了有力支持。

(七)房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我局各部门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创建优质服务环境,狠抓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使群众在办理房屋手续过程中,咨询有问答、疑难问题有解疑渠道,避免了办事群众到处问,来回跑的现象;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一方面是为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和年迈老人派出业务精、责任强的工作人员为其上门办理业务,既缩短办事时间,又节省当事人的交通费用,保障了房屋手续办理安全,又能解决残障人和年迈老人的实际困难;二是开设绿色通道,中小企业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不用排队等候,由中心安排专人跟单服务,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特事特办,责任到科室,具体到个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涉及房屋融资时间长的问题,为鹰潭市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三是按照不同手续种类,分别制作18种类型一次性告知单宣传卡片,群众可根据需要办理的业务,了解所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维护了房产交易大厅正常秩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设立党员示范窗口,以点带面,把党员引导示范作用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带动全体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房管窗口良好形象。

1、房产交易。今年1-6月份共办理各类房屋交易9839宗,建筑面积157.79万平方米,房产交易档案入库累计6498宗,完成交易费收入 132.21万余元。其中:新建商品房交易2024户(套)、22.15万㎡;存量房转让交易962户(套)、10.35万㎡;房屋抵押交易2358户(套)、37.22万㎡;预购商品房与抵押备案交易2797户(套)、31.28万㎡;房屋初始登记94宗、40.25万㎡;房屋拆迁返还65户;房屋变更、更正、换不动产证621户;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交易194户、1.81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24户、建筑面14.23㎡;

2、房产测绘。今年到目前为止共受理了34个项目的房产测绘,已完成房产测绘面积88.8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预测面积49.95万平方米,竣工测绘面积9.06万平方米,自建房测绘面积0.3万平方米,公房测绘面积7.53万平方米,分割房产测绘面积2.2万平方米,工业园区测绘面积19.83万平方米。二是已经完成的防腐厂房屋征收工作,涉及36栋测绘面积8.89万方米,为我市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白蚁防治。今年1月至3月,完成新建房屋预防面积94040平方米,收取预防费用134296元。对保治期内的房屋、公益性园林绿化的灭治服务达40余次。自4月1日取消白蚁防治收费后,我们进一步加大白蚁防治技术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渠道和方式,普及白蚁防治知识,同时利用电视台、网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市民防治白蚁的主动意识。

4、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截止2017年6月,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140.28万元,3846户,项目增加2个;累计归集维修资金27697.96万元,47804户,项目171个。共拨付维修费用183.07万元用于33个物业小区(楼、幢)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我市累计使用维修资金1046.6万元用于235个物业小区(楼、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5、信息化服务。2017年上半年,共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4615宗,同比增加28%;备案面积43.91万,同比增加13%;备案金额237779.04万元,同比增加14%。其中:住宅合同备案3084宗,同比增加2%;备案面积34.34万,同比增加2%;均价4926元,同比增加6%。

6、保障房管理收费。截止到2017年5月30日目前,市保障房管理局共收缴住房租金163万元,物管费38万元,直管公房收缴租金37万元。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发现应退出未退出问题房屋127套。通过整改截止2017年5月,清退违规分配使用保障性住房103套,以提高租金、补差价等方式整改安居房24套,共计清退整改房屋127套,已完成全部清退工作。2016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难以收缴问题,发现所辖区域阳光、和谐、民、民欣四个小区共欠费11.02万元,截止2017年5月,已追回全部欠费租金完成整改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难度增加,在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工作创新、房产市场深入研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以购代建”棚改项目征收工作推进缓慢。很多“以购代建”棚改项目尽管安置房已经落实,但实际征收工作严重滞后,难以按要求完成棚改任务;棚改融资工作进展缓慢。2017年我市棚改国开行融资贷款需求17.62亿元,其中贵溪市10.66亿元,余江县6.96亿元。但到目前各棚改项目还未通过相关银行审批,贷款的滞后影响了棚改项目的推进。

(三)物业监管运行机制存在薄弱环节、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偏低。我市实际的有关政策法规未出台,物业管理配套措施没有跟上,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没有形成

 

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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