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督查考核的通知
鹰安办字〔201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鹰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安〔2017〕8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鹰安办字〔2017〕24号)文件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考核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督查考核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其中市安委会各督查考核组的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督查时限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各地、各相关部门。
三、 督查考核内容
参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鹰安办字〔2017〕24号)文件进行督查考核,并对考核情况实施百分制评分。
四、督查考核分组安排
市安委会各督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督查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督查中要随机抽查2-3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或乡镇街道,以及1-2家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各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督查考核时间不少于1天。
(一)市安委会督查考核一组:
组 长:肖云东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郭 涛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罗浩铭 市安监局科员(联络员,15083685903)
督查考核单位:贵溪市政府、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消防支队。
(二) 市安委会督查考核二组:
组 长:李江南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
成 员:万雯峰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叶 戈 市安监局科员(联络员,13870463955)
督查考核单位:余江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卫计委、市海事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市安委会督查考核三组:
组 长:左斌祥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 员:万民安 市安监局业务二科科长
曹 原 市安监局科员(联络员, 13970180115)
督查考核单位:月湖区政府、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国资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
(四)市安委会督查考核四组:
组 长: 张爱琴 市安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徐军火 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 倩 市安监局科员(联络员,15207016803)
督查考核单位: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农粮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这一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安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级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建档、及时上报。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坚持立查立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停产整改、挂牌督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看见成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市安委会督查考核组工作,对督查组反馈的意见问题要做到专题研究,挂牌督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
(二)各督查考核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阅记录、看现场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实施精准督查和限期整改,确保督查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决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督查结束后,市安委会各督查考核组要及时向各地、各相关部门反馈督查意见,并将含考核成绩的督查总结报告于11月1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办将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折算计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市安办联系人:郭涛,联系电话:0701-6446009,电子邮箱:28105940@qq.com。
鹰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