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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

更好地满足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江西师专在校大学生对金融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提升金融法律素养,制定江西师专“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三年规划,以增强金融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行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普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央行在促进法治校园、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创新推进金融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法律法规宣传成效和作用。

 (二)总体目标

在示范点建设期内,通过加强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满足江西师专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日益增长的金融法律法规知识需求,帮助在校大学生加深对金融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提高金融法律意识,增强金融维权能力,让在校大学生毕业后成为中小学生金融知识的传授者、中小学校园金融服务的推动者,力争将江西师专“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打造成全省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示范基地。

二、组织领导

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承担规划制定、沟通协调、对口共建、活动组织和指导监督等职责。

江西师专及辖内金融机构负责规划落实、活动开展等具体事宜。

  三、主要内容

)金融法律法规普及。重点普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规定等。

)金融知识宣讲结合江西师专学生的金融需求,宣传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金融产品宣传。宣传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银行卡等金融产品,以及金融理财技巧和方法等,分析金融产品案例。

)金融理念教育。营造大学生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防范金融风险的良好氛围,提高他们的金融素养

、工作措施

(一)签署示范点建设合作备忘录。江西师专签署深入开展“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合作备忘录,就合作内容、权利义务、支持保障、对接协调等达成共识,保障示范点建设持续有效开展。

(二)建立示范点建设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人民银行主导、金融机构支持、高校配合”的工作协作机制,为各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创建高校金融法律法规学习阵地。“江西师专金融学法书屋”,书屋场地江西师专提供,金融法律法规书籍、杂志由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并保持更新;在江西师专《校报》设立“学法之窗”为高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法环境

(四)搭建新兴媒介金融法律阅读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介平台,建立“江西师专学法微信群”,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发布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话题的文章,向大家推荐相关的电子书籍,倡导多元化的阅读方式。

(五)组建高校金融法律法规宣传队伍。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各金融机构推荐本单位若干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组建“金融法律宣讲团“金融志愿服务队”,通过举办“金融法律知识微课堂”、“志愿者在行动 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向江西师专学生开展金融政策、金融法律法规、金融服务产品宣活动。

)建设“践诺守”校园加强《征信业管理条例》宣传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损的约束机制,促进高校学生自觉提高自身信用水平开展“我与诚信有个约定”承诺树盖手印活动,营造“人人讲诚信,处处守诚信、事事践诚信”的氛围。

(七)开展“学法知法用法”系列互动活动。通过开展金融法律知识竞赛、金融法律征文比赛,举办学法沙龙等活动,增强高校学生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趣味性,形成良好的互动,从而转化学习成果。

(八)设立大学生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公布金融消费维权投诉电话,服务站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为江西师专学生提供答疑解惑、受理投诉、法律咨询、引导树立风险意识等服务。

(九)建立高校普惠金融发展基地。积极宣传、推广适用高校大学生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宣传金融安全、移动金融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用好用足对大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各项优惠政策,有效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江西师专“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三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18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重点是打基础、搭框架,有序启动江西师专“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三年规划。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及各金融机构根据三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目标责任,逐项抓好落实

(二)健全完善阶段(2017年)。重点是找不足、抓进度、提质量。一是认真总结启动实施阶段的经验做法,全面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难点,对成熟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二是不定期召开总结、分析和交流会议,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是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督导和阶段性考核,初步评价实施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重点是在机制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是认真评价三年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巩固“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使江西师专“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在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在确保各项工作、活动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的同时,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要相互配合做好评估、督导、宣传等工作,及时开展自查纠偏,注重风险防范,做好相关图片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要围绕三年规划目标与内容,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要善于调动金融机构工作积极性,引导、督促金融机构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以半年度为频率,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向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报告三年规划开展情况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加强激励约束。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要定期督查、评估和通报三年规划实施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根据“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实施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优秀活动项目等,并将考评结果与金融机构综合评价、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价等相结合。对于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加强基础保障。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要统筹安排“金融普法宣传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本规划确立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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